
February 28, 2012 09:52 by
hujian
以前同事有个手机铃声挺逗的,是麦兜的《我的志愿》:“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校长,每天收了学生的学费以后就去吃火锅,今天吃麻辣火锅,明天吃酸菜鱼火锅,后天吃猪骨头火锅,老师说,麦兜,你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人生的真谛是什么,何如说人生要如何才没有白活。
跟人提到那个人生总得有一次壮游的豪迈,那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眼界与旅游的区别,我觉得我挺向往的,那样的人生没有白活。
人说,“要是知道了这是非常值得的游历,那我去了,我家里人怎么办呀,我不去,那我不是像你一样抑郁了。。。”
我只有说,人生没白活的事儿挺多,各有各的际遇,也没必要非往我的想法靠,把自个儿爸妈照顾好也没白活。
其实我是觉得,其实自己想想,你要经历了什么才会觉得人生没有白活?如果你觉得你找不出有让你觉得没有白活的事情,那你其实就处于正在白活的阶段。
我觉得对我来说没有白活的事情还是挺多的,所以总体来说我并不那么悲观,真让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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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6, 2012 15:46 by
hujian
相对于一般人来说,因为工作的原因,这些年来我去过的地方算多了。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国内到国外,北京,上海,青岛,烟台,沈阳,济南,长沙,重庆,深圳,香港,吉隆坡,悉尼等,时间或长或短,总归是算见过世面了。如果是一个喜欢漂泊乃至立志壮游的人,这些日子倒是蛮值得自豪的,可惜我却常是浪费。
同事去香港几次,对香港人文地理如数家珍,而我却连我住的公寓模样都已经忘了。
在沈阳一年,还不如同事在沈阳三个星期的记忆深刻,听他谈笑风生,倒像是我梦中到过的地方一般。
至于吉隆坡,有印象的只有那五百米远便不见踪影的三分钟急雨了。
这些日子在悉尼,天青,云白,海碧,空气无限清新与清晰,倒迎合了一个段子:“出了北京才知道,原来我不近视”。
海滩很好,也正当令,浪涌颇急,惹火女郎在沙滩上晒太阳的香艳不说了,许许多多的冲浪者让我感慨。有个小女孩,应该十岁左右,举着两米的冲浪板,身手矫健得扎眼,噌噌噌地一头扎进海浪中,再出现已是更远处,她匐在冲浪板上,手猛力地划拉,脚丫子还在空中弹得尤其欢,无人不被其勇敢感染。与这个孤独一人的小女孩相映成趣的是另一个可能只有五六岁的小女孩,被父亲带着,扛着可能有她两个半人高的冲浪板,站在海水前听她父亲讲解如何学会冲浪。而那些在冲浪的一时站在浪尖一时落进海水的弄潮儿,都显得不是那么有冲击力了。
无论多早,无论多晚,无论多热,总是不经意地从路边,海边,公园边,草坪上,办公室外,看到有人在跑步,骑自行车,无论男女老少胖瘦。
我到了悉尼,才真正体会到陈丹青说的那句话:“到了国外才发现,人人都长了一张不受欺负的脸”。
我本已经决定移民的方向是加拿大了,一个我没去过但是向往已久的枫叶之国。但到了悉尼后,却发现一个能冲浪能与自然搏击的环境,是否对我儿更有好处?
这几天我一直苦恼,加拿大还是澳大利亚?成都还是长沙?
苦恼的最后我才发现,一个人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固然是令人神往,此生不虚,但临到做决策的那霎那,却定然乡土难离!
说得出的苦,便不是苦了。浪费的光阴是青春,精力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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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3, 2012 12:08 by
hujian
在深圳,深夜,出租车飞驰。
电台里主播好听的声音:“在这个城市,有人离开,有人到来,有人分手,有人恋爱,有人悲伤,有人开怀。。。”
曾经觉得广播老土是要被淘汰的,一刹那间也突然觉得各有各的好了。
而且那个深夜,那个飞车,感觉好像迷失东京片尾My Bloody Valentine那首轰鸣的Just Like Honey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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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8, 2012 04:57 by
hujian
韩寒以前多次论战都赢了,他也是因为这个在互联网上成名的,这之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点名气的流行文学作家,像他这样的不少,比如春树。因为互联网上声名大振,他的情怀为众人所知,韩寒迅速和作家的身份拉开距离,成为了一个意见领袖。时也势也,如果是换一个人比如春树成为公众人物,她的形象也差不到哪去,毕竟这一批作家的修养情怀等素质还是挺能与时代共鸣的。
韩寒这次论战有点没搞清楚状况的是,此前的论战,他都是挑战者。他的地位决定如此,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可以对别人冷嘲热讽牙尖嘴利,对方要么自重形象放不开要么口才不如他,于是往往最后被他搞得下不了台。
但这次和麦田以及方舟子的论战却不是这样,韩寒是被挑战者,这次是他被放在放大镜下吹毛求疵了。
麦田什么人?愣头青啊!他本身搞互联网的,很勤奋,做事踏实,就是往往容易使岔了劲,喜欢对事情上纲上线地定性以耸人听闻。麦田本身不是阴谋论爱好者。麦田这次《人造韩寒》之所以鬼使神差地手伸过界,我猜测是因为他以前的那篇《警惕韩寒》让他火了一把又没有对他有损,人文领域本非麦田的研究方向,归根结底,他是个互联网半红不火的创业者。
方舟子什么人?浑人啊!他就是靠学术打假闯荡江湖的啊!职业素养势力影响和麦田绝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愣头青和浑人的区别在于,愣头青去做一件事目的性比较强,只是做事方式和常人不同,而浑人几乎是无欲则刚啊!他没有什么明显的目的性,碰上了不一定关心,心血来潮才去看,跟出名或求财或其它有预期结果的目的都无关。
韩寒的作品我一部也没看过,但他的博文看得不少。韩寒聪明,犀利,热血,口才好,放得开。从他的博文来看没多少文学素养只是通顺,倒是爱抖机灵,文字间常有段子。他的博文当杂文看挺好看的,有思想性,但他写不出前文学爱好者罗永浩离开新浪博客前写的《怎样成为一个文坛装X犯》的那种装逼文字。
韩寒开始搞得定麦田完全是麦田用力不对有硬伤,大伙儿全看出来了。但韩寒调戏方舟子把事儿搞大了就全是韩寒自找了,韩寒这一点上完全体现出了有小聪明的人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会忍不住卖弄。
我一开始是当韩寒和方舟子的论战为友军擦枪走火的。毕竟这两人我都挺喜欢的,也不想谁伤着谁。
后来我觉得韩寒说话过了,说的严重点,他很失态,尤其是在《正常文章一篇》说的话超出了正常冷嘲热讽的范围,看得出来其实写这个文章时韩寒并不正常,他还是余怒未息,只是觉得整个事件已经差不多尘埃落定可以写点总结的话了。但他讽刺方舟子秃头,麦田老婆偷人这些话其实挺下三滥的,他补一句说“不,我不会这么说的,也不会这样质疑你的,虽然这有一定的可能性”并不能改变他这些话的下三滥。因为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就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往别人身上任意泼脏水最后来一句“我会这么说吗?不,我不会”来推卸责任。我也相信如果有人按这个逻辑去攻击韩寒老婆女儿,那说什么韩寒也要和他干的。在《人造方舟子》里说方舟子正要唱歌,别人切歌,正要夹菜,别人转桌更是耍小聪明反被小聪明误,乘胜追击不是这么追的,而且也完全不明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道理。从而方舟子被激怒理所当然。
这次论战有很多公共知识分子站在韩寒一边,为麦田和方舟子采取的论证方式和手段而不安。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乃至普通人加入进来,尤其是看到《方舟子:不相信奇迹,除非上帝在帮他写》这个访谈,我觉得方舟子要赢了。方舟子所描述的韩寒的成长背景,如果没有虚假成分的话,那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是有道理的。
说代笔是严重了,但我完全相信韩寒的创作过程中,有和他父亲相互讨论共同创作的过程,比如说三重门这个书名,以韩寒的博文中体现出来的文学素养是想不出来的,他的博文有任何地方体现出他对古典文学的熟悉?“王天下有三重焉”这种对八零后已经是冷门典故实非韩寒所能想出,哪怕他熟读二十四史和四书五经。
我觉得韩寒刚出道时是有痛脚的,然而为了维护形象,现在他是不断的用更多的痛脚去包装之前的痛脚。
麦田的有罪推定是不人道的,之后韩寒方寸大乱,而测谎的一个手段就是反复推敲细节,现在暴露的信息已经足够把韩寒从一个文学天才变成了一个普通人了。
从牛逼变成了装逼,还被雷劈了一下。这不是韩寒的粉丝所能接受的吧?也不是韩寒自己所希望看到的吧。
我自省,凡事无不可对人言以及知行合一这两个人生信条,多么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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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4, 2012 19:15 by
hujian
看到郭德纲这段视频前面的一段感言,颇唏嘘,颇落寞,颇感慨:
他说的是,年轻的时候吃点苦,这是好事。所有人其实都是如此,一步步坎坷,三十几岁了,他的心态会很平和,什么事儿都不叫事儿。
他说的是,你们还年轻ing。
他说的是,算是性情中人,养个狗,弄个小鸟儿玩一玩,三五知己喝个酒,我连喝酒的朋友都没有,因为我也不喝酒。在屋里写个字儿,喝个茶,看个书,我就得就挺好。
他说的是,多大的权势,富贵惊天,也没有这个愿望,也没有这个野心,也在当中找不着快乐。
他说的是,反正一个人一个活法,对他来说,能说相声,就挺快乐,如果说不是因为兴趣,就坚持不到今天。
他说的是,你就仨人听他说相声,他也特别高兴,就是这样。
郭德纲社会底层混出头的,江湖匪气重,讲义气宗派。早年的苦难岁月,让他看人生比一般人透彻。
有这样的人生经历,心头不甘和矫情往往比别人少很多,更多的是珍惜。
想起网上看到的一个段子:
今天坐火车,两个老婆婆坐在我身边,其中一个是来送另一个的,俩人双手拉在一起不停的念叨着。要发车了,一个老婆婆下车,回头说了句话,差点把我眼泪逼出来——“姐啊,今年我89岁,你90岁,这是我们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
那真不是心酸,是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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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1, 2011 08:33 by
hujian
我臊眉耷眼的走了这一年,这个岁末,几无话可说。
这种状态,当然是负面的。但非心酸,非矫情,非消沉,而是年纪越大,越觉得语言可以表达的越来越少,有时只是心里瞬间掠过的一丝明悟,千头万绪中抽出,却无一语可到嘴边以分明。
话说郭敬明被嘲讽他的人形容成小丑一样,但他的几个访谈,倒也透露出他内心洞彻人生的一面。有次看到郭敬明被访谈时说的一句话很喜欢:
应该说是内敛,当年我的文笔很华丽,充满情趣与忧伤,因为以前处于青春期,遇到挫折就会觉得天塌下来一样,情绪很容易外放,现在我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了,表现在作品中。
是的,内敛。人上了年纪,有了诸多经历,开始习惯不管多大的风浪,人生也还要继续过下去。那些风浪,偶尔一想,但就不值得一提了。
可也有那样的一种可能,上了年纪后不是成熟而是麻木了。比如有些人遇到一些痛苦或挫折,常常会以“命中注定”这字眼去自我安慰,进而愈合心理伤口,然后也就安于现状了,停止前进了。命运,这名词虽然虚无飘邈,却与“还有明天”一词,并列为对人类理性杀伤力最大的两大精神麻药。
我的不认命,不麻木,却不是不珍惜。有句话说得好:
没有怀念的人不懂得珍惜,经常怀念的人可能不曾珍惜
已经有几年每年都固定日子回忆一下过去了。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总是会无法避免地开始回忆过去。只是有些人喜欢回忆过去的自己,有些人则是喜欢回忆过去和自己在一起的其他人。前者呢!是因为对现在的自己感到不满或者自卑,所以才想逃避现实,去沉浸在已经成为往事的丰功伟绩中无法自拔。我是后者,正好相反,认为过去的自己简直就是一泡屎。。。
但是痛恨过去是一泡屎又如何?如果有那么多回头路好走、人这种贱骨头怎么会晓得珍惜两个字怎么写?
《约翰·克利斯朵夫》书里有这么一句话:
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为成为想成为的人,我们往往创造出许多虚无缥缈的理想来,然而人生轨迹不是理想决定的。而是人类内心的无意识力量决定的,这些力量促使人采取行动,行动定义本质。人从起初靠理想活着,到后来活得有点自知之明,期间充满了痛苦。
我常惶恐:“泯然众人矣”这句话,出现在我生命的第几章?但不泯又如何,陈寅恪不泯,最后落得个:
一生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夕阳
一泡屎一年又一年,倒让我想起一个段子。我问上帝,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今年更惨的人吗?上帝深沉地回答:有!明年的你!自暴自弃地一想啊,真想像王朔曾有句话说的那样,真想在电影里过日子,下一个镜头就是一行字幕:多年以后。
多年以后这个词,也就意味着与今生前缘就此失散于茫茫人海内滚滚人流中。
假装自我修炼,去看佛学,但即便已堪透“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的矫情,还是卡在“花落水流/春去无踪/只剩下遍地醉人东风”的关口,何时能豁达到“与有情人/做快乐事/未问是劫是缘”的洒脱?
十年前在农大西校区门口对面胡同的小摊处买了一张打口盘,质量已经差的不行,随口砍价居然能真买下了。是张摇滚什锦拼盘。劈头第一首就是QUEEN乐队的《the show must go on》。
The show must go on。这十年的我,在一泡泡屎中度过,变的人生,不断动摇却希望不变的本心。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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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2011 17:36 by
hujian
最近两周每天都工作到很晚。跟The Beatles的A Hard Days Night唱的累而充实不同,一天高强度脑力劳动后,脑海中乱糟糟的,眼压也很高,眼睛几乎睁不开了,能感觉到太阳穴附近神经频繁隐隐作痛。
之所以强撑着睡前上来说几句,就是为了名为三千年后的这首歌。在今晚伴随我工作的歌曲循环播放列表里,这首歌并没有被额外播放更多次,但每当循环一次再次听到,情绪就触动且悲伤且沉静很多。

粤语念白,李香琴沧桑的音色,娓娓而不动人,是伤人,加上歌词深意,成毒药。
“再见,唔好怪我第一句就同你讲再见,因为我真系专程来同你道别咖。
你知道我系边个嘎,不过你唔记得佐啧嘛,我记得你嘅,你总系笑眯眯甘望住我,你唔讲嘢,净系听我讲嘢。个阵时个世界好安静,冇而家甘嘈,衬得我特别吱喳,特别开心。
我记得,你只手扫过我背脊个感觉,我记得同你去睇影画戏,你会系我耳仔边讲嘢,你讲得好细声,其实我一啲都听唔清楚。不过,我好钟意听你甘样同我讲嘢,以后再呒人甘样同我讲嘢。
我记得你好钟意睇日落,睇完日落,就去听音乐会,我地又成日散步去食宵夜。个阵唔知点解,周不时都分唔清究竟系星期几,日子好似唔会过去个,时间都好似停佐落黎甘。然后,忽然间,就发觉原来已经经过佐好多年。
我记得,好痛,因为你话俾我知你要走,我再呒睇过日落,亦都呒再同人食宵夜,原来难过个日子,一样好似唔会过去,然后又系一眨眼,至发觉已经过佐好多年。
我记得,你同我去过嘅每一个地方,我唔会再去。个啲茶座、舞厅同花园,而家系点,我唔知,个啲地方通通留系我心里面。不过我知道,你唔记得个嘞,唔紧要,我一个记住就得啦。
我唔会讲,我老了,我只系会讲,我系呢度太耐,时间耐佐,难免知道人总会慢慢甘将过去淡忘,又会睇住啲嘢无声无息甘消失。我点解要走?怪我自己啦。我先两日,唔知谂紧乜嘢,无端端走佐去睇日落,个日落就同我记得陪住你睇嘅果个一样,不过就算我点样装出若无其事,我都呒办法唔承认,我失去嘅嘢实在太多,我太伤心,唔走唔得。
我要走啦,如果你记得返我系边个,我知道你一定会好唔舍得我,仲会好挂住我。再见。”
其实这首歌,两周前在一篇「三千年后。」的博客里就看到过推荐啦。博客作者文笔文艺,可惜较歌词念白太逊,但仍可做一观。
三千年后,三百年后,三十年后,三年后,人生貌似被看死,其实多少变数?我近来看宣化上人宣讲,重温棋书,觉得人世间缘法无常。按阴谋论思路,老天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我布局不利,中盘大势目前还看不清,想施胜负手都不知哪里着子,所能倚仗的,也就是道心不破了。
只是往前看是茫然,往后看却是惘然了,那些过往,并不因主观因素而能忘却或应忘却,光阴过去,一切都将释然,剩下的就只有美好了,这是活着的意义,活过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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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8, 2011 15:33 by
hujian
我的嘴碎,我自己也很讨厌之一点。但我心热,有时就意识不到嘴碎了。
以前有一天跟同事瞎贫的时候,另一个同事旁边听着好笑,就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还惊艳了一把他的文学素养。
昨天做面试,一位79年女士,对她8年的工作经历和能力优越感非常强,但是她并不适合我们招的技术顾问这个职位。我嘴碎的毛病发作了,说她已有的资本,其实也就是一个业务分析员做一个月技术培训就能达到的水平。她明显感觉到被伤害了。
我做面试的风格还是比较咄咄逼人的,这也是我不愿意给别人做面试的原因之一。但是我看到这个女士,一遍遍地否认她很有主见,否认她受伤害了,强调她认为很突出的优点但从我眼里看来都是基本素质的方面,把她对顾问职位的认识灌输给我试图说明我和我们公司对顾问的定位是不对的。我想起了她不是一个人。
有这样的一类人,是不能接受别人的意见的。也许可以,那是选择性的接受意见,其实还是用别人的意见来佐证自己的主见。这样的一类人,也不能很好的聆听别人在说什么,只关注自己在倾述什么,很容易从各说各话,变成她觉得她的倾述没有反馈于是她开始有负面情绪了。
自始至终,这位女士根本不关心我在讨论什么,我问她什么,她只关心她的表达有没有得到我的认可,可惜我是不认可的,她的技术方面基础很薄弱虽然她觉得非常深厚了。
谈不到一起的结果就是,一个多小时的面谈,有五十分钟的时间是在争论,期间我有试图调节好气氛,她也同意如果一开始就这样会好很多,可惜当我谈到她的缺陷时她故态重萌了。她非常重视她的优点我有没有表达崇敬之情,当我提到她有缺陷时她明显觉得好像被我全盘否定哪怕我一再说我很认可她的优点她仍然表现出被侮辱的态度。她一再按捺不住的说没必要谈了,最后她怒气冲冲非常没有风度的走了。
我知道这样的人很多,至少我见过不止一个,不关心别人需要的是什么,用自以为是关心和同情的态度与别人相处,浑身上下多得是逆鳞。我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不要成为这样的人,也不要眼看着别人成为这样无可救药的人而无动于衷。
于是,我就成了一个人之患在好为人师的人。唉,压力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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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1, 2011 16:32 by
hujian
大龄犀利知心姐姐毛利说:
所在的城市永远挤挤攘攘,人们习惯两点一线,去离家最近的超市,最熟悉的餐馆,折扣最厉害的商场,忽然丧失了探索的能力,只觉得每个地方都大同小异
年龄渐长,心态渐宅,上一次反复听的那首歌是《Forever Young》,还是半年前的事。
最近一周每天睡两三个小时,眼睛猩红的状态下,这两天着意听Adele的《Set Fire to the Rain》,倒是心情舒缓很多。
是看电视节目知道的Adele,从来很低调的同事J有一次K歌前不久高歌《Rolling In The Deep》,惟妙惟肖,让我印象很深。
忘了昨天怎么想起来要找Adele的歌听了,百度了一下,播放列表里播到《Set Fire to the Rain》时,咦?我似有所思。
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马齿渐糙导致记忆力减退太快,想事情时经常空荡荡的无所思又似有所思,但看着胡士昂每天长大,小时候我还是婴儿时的一些事居然又想起来了,我想起我不到一岁时还不会说话在包裹里白天和晚上我妈怎么哄我了,奇妙。
我对那种清澈澄净反复辗转的钢琴旋律没有免疫力。上一次被击倒是Alanis Morissette的《Not As We》,在豪斯医生第四季第三集最后那个生活无力的年轻人和与他相依为命的狗一起死去时,《Not As We》的钢琴前奏响起,我扎扎实实地落下泪来,回看多少遍都是身上鸡皮疙瘩顿起。
我是越来越经不起这个世界的折磨了,我到底是冷血还是脆弱?太上忘情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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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2, 2011 10:35 by
hujian
自打开始用智能手机之后,一直想要有个好一点的便携式电子书阅读器。
最早开始用如之前我的智能手机体验–HTC Touch Viva(T2223)一文里提到的那只HTC Touch Viva,是2.8寸的屏,看书软件是熊猫看书,字挺小的,挺累人。
打从用了iPhone 4后,视网膜的屏幕体验确实让我心满意足,但仅有的3.5寸的屏却还是嫌小了,不管用iBooks可以对PDF文件缩放阅读,还是Stanza对PDF可以布局重排,我本人是近视,阅读时得确保字体尺寸够大,每屏也就读不了多少内容了。
单位里好几个同事用着Kindle 3,当时没想着用Kindle,近一千块钱呢,纯粹只能读书,性价比低了点。后来盛大的锦书降价到只要499块钱,有个同事买了一个,当时也心动了一下,还是没买。该名同事的那个锦书买到手后很不幸地没几天就不小心在包里碰碎屏了,那是另外的话题了。
10月Amazon推出了万众瞩目的Kindle新产品,要便携有Kindle 4,要触摸有Kindle Touch,要多种应用有Kindle Fire。让人开始眼热的是,Kindle 4只要80美金,合人民币才500出头,也算是便宜到可以普及给大众的程度了。
作为一个自认为重度阅读者电子书以G计的我,从开始查看Kindle信息到决定买Kindle之间的考量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我是从Amazon直接购买,通过海外托运渠道在十月底拿到手的。
有了Kindle 4之后,跟一群已经有Kindle 3的同事有了深度交流,才知道了Kindle中文用户不得不知道的多看系统。多看这个非官方系统能直接支持epub格式阅读和自定义的中文字体,是我渴求的。没想到因为Kindle 4相对于Kindle 3硬件上的巨大变化(去掉了硬件键盘),导致迟至如今适用于Kindle 4的多看系统也没有出现,那叫一个遗憾啊。
直到我终于发现了Calibre,这个集电子书管理,下载,转换于一体的开源软件,我的那些epub书籍终于有用武之地可以以mobi格式继续存在,不用考虑通过Amazon的转换服务去处理了。
能利用Amazon的推送服务通过Kindle阅读订阅新闻的服务很多,但是我新闻一般都是在google reader里面看,Calibre让人惊喜的是,它已经直接提供了订阅RSS并直接转换成电子书传输到Kindle上进行阅读的功能,其中就包括google reader,真是惊喜不断啊。
如今Kindle的屏幕和重量都基本达到我要求了,Kindle因为不是发光屏,晚上阅读使用的看书灯我也有了,Kindle的续航时间我也很满意了。还有的唯一一个遗憾就是PDF在Kindle的六寸屏幕上显示还不方便,不能重排,不能切书边,缩放太费眼,分页太累。
6寸屏幕毕竟小于A4纸尺寸,另一方面PDF文件经常是多彩内容,看来要阅读那些PDF书籍尤其是很多人爱好的PDF高清杂志期刊,只有等iPad 3喽。
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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