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最近一段时间的工作,促使我有了写两个系列的blog的想法,一个是关于Visual Studio Team System的,也可算是团队管理的一类,一个是关于project refactoring的,也可算是机构重组的一类。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完全是出于一种强制自我反省的冲动。我始终认为,记录是最好的反省,因为在记录的时候,文字的宣泄,同时反过来也促进着思想的整理。很多本来只是朦胧的想法,往往会在书写的时候渐渐深入有豁然洞悟,把不明白的事不知觉地想明白,这不啻为外因反作用于内因的的典范。

很多人都有作记录的习惯,要知道写日记也是作记录的一种形式。我以前没有,现在好像有了一点,我把写blog权当是在作记录,人生记录。

为何先前没有如今好像又有了记录的习惯?

过去发生过的事,想忘却的,大半都能忘却了,即便梦里也不会有萦回;想铭刻的,也不消笔记,自然一回头便点滴在目。想来这便是我从前没有作记录的习惯的原因之一。

但如今,我感觉身体已经老了。钱钟书先生记忆力过人,号称25岁之前看书过目不忘,所以后来才能写出引据了浩如烟海的典籍的《管锥篇》。我年轻时候记忆力也算不赖,据谣传中学时候我曾经有和同学打赌一节课背完一本书,精确到哪些内容在哪一页的程度。然而随着年龄见长,机械记忆力呈级数衰减,理解记忆力却不见增,脑中之事千头万绪,过目便忘如今已经成了我的重要优点。

而一个养成记录习惯的最大的原因,更是缘于一种倾诉欲,从前没有的,不经意的如今却有了的一种倾诉欲,可能是被孤独逼出来的。想要寻求一种共鸣,一种交流。这种倾诉欲也许就是对我自己,也许是对某个素昧平生日后更无交集的路人。

梁启超先生的文笔最大的风格就是“笔锋常带情感”,以我的文字也是这样。于是我的Blog,总是想像着是在给自己看的,好像在纵容窥视一个不经意间自然流露性情的它我,好可以更深的自我内省。可能当时不觉得,过挺长一段时间,抛开了彼时彼境的感性认知来看,那时的我,还真是够幼稚的,这常有;或者那时的我,真让我骄傲,这不常有。

之前我断断续续的换过几个blog空间,然而出于人格分裂的需要,我现在仍然在同时维护三个风格迥然不同的blog。每有所感,要留下笔记,待来日追省,常先要想想写在哪个blog为好。在run2me,我所要考虑的就是尽量避免涉及技术性话题,尽量言之有物,尽量别装大尾巴狼,尽量以你我平等的角度,用我的记录,我们共勉。

而据我所见的,一般人写blog,有若干出发点:

  • 把blog当专栏写,多见于一些文学青年,或者技术狂热者,他们常有一种布道者的激情,深有“传道授业解惑”的使命感,最典型的就是blog名字叫“××××专栏”的那些同学。
  • 把blog当自传写,写自传和写日记有所不同,写自传是有着咨以立照以待来者论定的责任的,要时时想到一笔春秋后人臧否,而写日记就很随意,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这种blog多见于一些时刻准备突然出名暴红的一些草根同学或者已经小有名气的名人同学。
  • 写blog纯粹是出于一种表现欲的也有。表现欲不同于倾诉欲,表现欲多含有一种虚荣,写出来的blog或者华丽,也有叫闷骚的;或者恣肆,也有叫狎滑的;或者锋利,也有叫谵妄的,这是网上最亮眼的一个群体。我不承认属于这个群体,打死我也不承认。
  • 以平和心写blog,以平和心生活。默默的存在,仅为少数人所知,默默的延续,仅为少数人所惦记,默默的隐没,再不见于任何人。我想写的就是这样的blog,这样的来作为自己的笔记,不过也还是得允许我有点虚荣在里面对不?

在任何地方,我总是感觉自己是一个过客。然我常愿过往我留下的点滴记录,能对自己有所帮助,要是对相遇的人也能产生同样的或者更大的帮助,那更是我的荣幸,因为我的倾诉欲可有落脚处了。

时过境迁,记忆层层迭迭地总是会随心绪而走样,选择性记忆正是人类保护自我的原始本能。而彼时彼境的文字,却可以算是永久的存在着的,回头的时间越久远,越恍如隔世,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岁月,那些梦想。